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和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我市将于上、下半年共两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报名日期
2018年在线报名时间为:上半年4月4日至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9月30日。请在报名期内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如时间有调整以网站公告为准。
2、受理范围
受理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状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缘由。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非上述范围内职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报名要求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职员,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
具备中国国籍。
具备句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句容或句容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能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遭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遭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符合江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需要。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分别拥有中等幼师、中等师范、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获得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中文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婴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职员,倡导用中文,对中文证书不作需要。
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将来入学的师范生应获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4、现场确认筹备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小二寸纸质彩色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需要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率合理,图像明确,尺寸为33MM48MM。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另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当地申请的需另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户籍和人事关系在同一地的只提供其中之一。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机构可依据状况需要别的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1年及以前获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可以查看的,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若不可以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异,申请人须提前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海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同。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
注意:在职职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建议。非在职职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别建议,其中有无犯罪记录状况也可由公安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建议。
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与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2.带有申请人名字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起名字册复印件。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
4.《推荐表》上注明师范类毕业生。